有人說如果你很想要一件東西,就放它走,
如果它回來找你,就會永遠屬於你,
要是它不回來,那麼它根本就不是你的。


我在別人的簽名檔看到的東西
這個其實大家應該也很熟

然後我突然聯想到
如果這個東西換成是一個人
通常我放走了
雖然還是會回來
但是我通常都不要了!哈哈哈

這個人的地位嗎?!
請後面排隊.....謝謝.......

如果他是一個物體
要是決定不要了
也就沒心去爭取了

所以以上的立論有待商確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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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i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