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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寫出動人的作品,很重要不是為了暢銷,
而是為了能感動自己進而感動別人,
一直追求著要成為熱銷的創作,終究會走到瓶頸。

然而這個重點,全然與情愛無關,
卻被運用在電影中,彷彿戀愛就像創作,
那彼此對照的譬喻,毫不做作的就被善用在劇情中,
強求要與不要的愛情,本來就太過勉強,
如同一首不與旋律同調的詞句和刻意矯情製造出的動人樂曲,
根本就無法吸引或讓人動情。


別人寫的,我們拿來參摹參摹
其實我倒是忘記這個是從哪出來
好像是一篇小說
好像是一篇影評?

其實要感動人與否,有時平實就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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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i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